2018年11月,孙某将房屋租给王某用作网约房,约定租期5年,每月租金275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
2019年11月下旬,王某按期支付了三个月房租。王某称,今年1月,受疫情影响,他取消了春节订单并全额退款,并与孙某协商租金减免,孙某未及时回复。2月2日,涉案房屋所在小区采取封闭式管理,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王某认为,该房屋已无法正常使用,提出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孙某愿减免半个月房租,后期减免再协商,但王某坚持解除合同。
随后,孙某向法律提交诉状,诉称合同长达5年,疫情的影响不足以影响合同继续履行,被告解除合同系违约,要求其支付1万元违约金。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15日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合同,王某支付2750元违约金,不要求孙某退还未到期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