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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经典案例
说明: 导读: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自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文),启动排污许可制全面改革以来,已经有21个行业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请领取了排污许可证,2019年又将有15个行业大类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目前,2019年度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正如火如荼的开展着,而对于已经领取到排污许可证的21个行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对其开展证后执法检查,确保企业是否做到持证排污及按证排污,那么生态环境部门会重点检查许可证的哪些内容呢? 一、是否持证排污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被纳入名录中的企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对于应领而未领排污许可企业,一律按证无证排污进行处罚,《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三种无证排污情形:①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核发环保部门许可仍排放污染物的;③被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后仍排放污染物的。符合以上情形都可以直接认定为无证排污,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是否按证排污排污许可制共有5项具体制度,包括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证后执法检查,对每项制度均有检查。根据苏环办〔2018〕95号文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重点检查以下事项:(一)是否持证排污;(二)执行报告是否基本规范;(三)信息公开是否基本落实;(四)监测数据联网报送是否正常;(五)自行监测方案是否符合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六)是否通过未经许可的排放口排放污染物;...
2019 - 03 - 25
说明: 企业在交易过程中,难免会有欠款的发生。年底了,很多公司将工作的重点移转到收回应收账款上面,企业进入了催账高峰期。如果客户企业拖延还款、拒不还款,债权方对于客户企业的欠款应如何催收呢?企业家们应如何善用诉讼催收欠款呢?何时适用诉讼催收?很多公司在欠款纠纷产生后,会先发电话或者短信催收也会发函去催,有的公司还会安排公司业务员去面访,单这些软措施往往不会让对方产生压力。实践中,公司的很多呆账坏账的形成都是因为债权人错失了黄金催账时间,贻误最佳诉讼时机造成的,以致后来即使再起诉也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为此必须提醒债权人,何时适用诉讼催账,务必要区别对待。我们来分析以下几种常见情形是否适用诉讼催收。  “法律利器”利在哪?首先,“财产保全制度”能保证将来依法做的生效判决能够全面地、顺利地得到执行,从而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地保护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在法院立案前或立案后对债务人的账户、资产进行保全,由于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将给债务人的生产经营和商业信誉带来极大影响,因此将迫使对方达成和解。此外能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如果判决书下达可以直接执行,避免胜诉了却执行不到财产。其次,以前即使债权人起诉胜诉了,很多债务人仍然存在在侥幸心理,以为能躲则躲。趁执行前,赶紧通过恶意转移房产,藏匿、变卖财产等方式,躲避法院的追责。现在,法院以信息化推动法院财产调查模式转型升级,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的“一网打尽”。同时,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对所涉案的财产查控进行全程留痕、自动监控。在财产变现方面,法院将互联网技术与司法拍卖有机结合,如通过与阿里二手车合作,一改以前扣押车辆被开进露天停车场遭受风吹雨打的窘境,保障车辆这一特殊资产的安全和保值。法院的这些创新举措不仅加大了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力度且更好的保障了债权人利益。最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019 - 01 - 28
说明: 应无锡新区软件园之邀,我们于2017年6月15日下午,在新区软件园3W咖啡吧内,为软件园企业组织一场股权激励的专题讲座。课程围绕“股权激励概念,股权激励作用,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以及如何实施股权激励”四大核心设计,企业家们互动交流频繁,现场气氛活泼轻松。
2018 - 08 - 29
说明: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市律协“连心富民、联企强市”的大走访活动号召,更好地服务于实体企业,拓宽服务宽度,提高服务深度,我所律师团队于2017年6月〜7月利用三周时间,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共集中走访了无锡锡山科创园区27家企业,了解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经营问题,并现场给予解决建议,此次走访活动受到企业家们的热评与积极回应。通过与企业家们敞开心扉地交流,我们团队发现80%的企业存在人才机制、股权激励、融资、税收等方面的共性困惑问题。为此,周颖颖律师于2017年9月6日下午利用三个小时给园区企业进行了一期无锡锡山科创园股权激励培训课程,就企业为何要做股权激励,以及如何才能做好股权激励等内容进行了分享,大量的实务干货受到了无锡企业家的好评。我所律师团队一直致力于帮助企业和企业家们预防与解决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公司治理、股权激励、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法律服务,让企业和企业家有更多的安全感。
2018 - 08 - 29
说明: 8月3日,元聚律所周颖颖主任带队来到位于江阴的江苏新道格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为来自销售、财务、研发等部门的50多名员工提供企业合规法务培训。公司总经理承敏钢博士说:“以前企业发展靠敢拼敢闯,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环境的瞬息万变,如今企业逐步走上技术型发展道路,企业内外部合规及经营风险防控,都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承总的问题,周颖颖主任以“企业如何做好合规管理”为主题,通过企业内部合规和企业外部合规两大模块,以决定企业生存根本的人、资金、产品三个维度,系统、详细地讲解了企业合规工作的构建框架与实施路径。下午,由李凯律师就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展开了介绍,并着重分析近几年国内外著名商业秘密案件,通过专业的分析,让员工明白商业秘密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培训现场,主讲人与员工们之间共鸣不断,频频点头,大家专心听讲,做好笔记。元聚律所更希望能和企业共同成长,助力企业在逆势大浪中稳舵前行。企业简介江苏新道格自控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始创于1979年,是一家专业从事传感器、工业控制设备、旋转机械状态监视保护与故障诊断系统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同行业生产规模最大的厂家之一。公司集成了先进的自动化与智能化设备,建立了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管理流程、制造体系及质量标准,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4001、GB/T28001体系认证。公司连续8年被评为江阴市重点骨干企业,是银行资信等级AAA企业,计量合格确认企业,先后获得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中国优质名牌产品”、“全国优质服务用户满意单位”、“全国传感器十佳名优品牌”、“中国名优企业”等荣耀称号,公司拥有的“众和”商标也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
2018 - 08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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