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9日、12月11日,抖音先后通过OpenAPI的方式与微信、QQ开放平台进行合作,授权用户可使用微信、QQ便捷登录方式直接注册登录抖音。
后腾讯(微信、QQ的共同运营商)发现,抖音发布全新短视频社交产品“多闪”,多闪用户通过抖音登录后,会直接显示与微信、QQ的头像和昵称一致的用户信息,并向用户推荐并未注册多闪的“好友”,这些“好友”的头像和昵称也与微信、QQ一致,一旦点击添加这些好友,并未注册多闪的用户会在抖音上收到来自多闪的好友添加申请。且抖音和多闪中还有“邀请微信、QQ好友”、 “一健邀请群好友”等功能按钮,能将用户在微信、QQ上的关系网络,整体转移至抖音和多闪APP中,实现用户的迅速扩张。
腾讯认为:
抖音与多闪的行为,在未获得用户和腾讯授权同意的情况下,超越权限使用来自腾讯的用户数据信息,利用腾讯原有的用户关系网,扩大抖音、多闪的用户群体,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此,腾讯以抖音、多闪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天津市滨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2月18日,法院予以立案。同日,腾讯向法院提交了《行为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在案件终审判决前暂停抖音、多闪的可能侵权行为。法院于2019年3月18日出具《民事裁定书》,并立即开始执行,直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生效。
法院裁定:
1、抖音立即停止向抖音用户推荐好友时使用来源于微信、QQ开放平台的微信、QQ用户头像、昵称;
2、抖音立即停止将微信、QQ开放平台为抖音提供的已授权微信、QQ账号的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裁定生效前已通过微信、QQ账号登录方式登录过多闪的账号除外),并不得以类似方式将其提供给抖音以外的应用使用;
3、抖音、多闪立即停止在多闪中使用来源于微信、QQ开放平台的微信、QQ用户头像、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