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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裹被他人偷拿,律师为你支招

日期: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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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裹被他人偷拿,律师为你支招

内容来源:江苏高院、搜狐网等


快递包裹被他人偷拿,律师为你支招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少小区都采取了封闭式管理,配送员进不了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的快递们纷纷被堆放在各小区门口的临时存放点。本月初上海一对情侣竟然将小区门口的快递临存点当做了自家超市,家里缺什么就偷什么,一路开车7分钟在5个小区门口顺手牵羊了饮用水、电烤箱、锅子和蔬菜等27件快递包裹。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法官点评】
莫以恶小而为之,快递包裹价值虽然不大,但多次盗窃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网购虽然方便,但是也不能忽视财产安全。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下,“不见面”交接的情况增多,需引起足够重视。网购后尽量将快递寄到自己能签收或者有人专门看管的地方,若实在不方便签收,可与快递员约定时间后让其再配送,避免快递物品丢失。

【律师建议】
一、发现快递或外卖物品丢失,首先要报警,通过调取监控锁定物品冒领人。
二、如果冒领人确实是无心错拿,应要求其还回物品,如果物品已被消费,则错拿人应当补偿物品相应的价款。
三、如果属于故意拿走他人物品的,其行为性质上可不是贪小便宜这么简单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这样的行为叫偷!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如果盗窃达到一定数额(比如江苏:1、盗窃数额达2000元;2、盗窃数额达1000元,不满20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则可能会构成盗窃罪被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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