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当事人@互联网的那些事 所称,北大方正曾因暴雪公司使用微软雅黑,而遭到4亿余元的巨额索赔,并表示判决书中所提及的“方正兰亭字库”实际上指的就是微软雅黑,因为微软雅黑属于“方正兰亭字库”的字体之一。
(暴雪娱乐公司)
12年前,一起标的额高达4.08亿的案件,是什么概念?
而这起案件的“罪魁祸首”,又与每个人都在使用的微软雅黑相关,注定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人遗忘。
终于,在今年3月5日,随着@互联网的那些事 的一篇微博,这一事件再度进入人们的视野。
首先,让我们回到数年前,了解真(超)实(长)的裁判文书,我们会发现,裁判文书上并未提及“微软雅黑”!
但是,按@互联网的那些事 所说,“微软雅黑”属于方正兰亭字库。不过这里也有一个问题,裁判文书上并不是简单地说“判决暴雪公司等停止使用方正兰亭字库系列字体”,而是仅判决暴雪公司等停止使用方正北魏楷体GBK、方正细黑-GBK、方正剪纸GBK、方正隶变GBK和方正隶变GB等五款字体。所以,这一判决实际上与微软雅黑没有任何关系!
而且,法院最终仅判决暴雪公司等赔偿北大方正205万元的损失。要知道,北大方正承担的诉讼费用就高达413万余元,这部分赔偿,连诉讼费用都不够。
那么,北大方正是否就微软雅黑字体向其他法院提起诉讼呢?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通过检索,我们发现在裁判文书网上并无同时含有“微软雅黑”和“北大方正”的裁判文书,这意味着:
A 北大方正从未就微软雅黑字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过诉讼
B 北大方正就微软雅黑字体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全部以调解结案
C 所有受理北大方正就微软雅黑字体提起诉讼的法院,在判决后都没有将相关文书上传
哪种可能性更大?以笔者看来,第一种情形的可能性更大。毕竟,方正就其他字体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的金额都不是很高(与方正10万、20万的主张相比),更不要说面向个人都免费使用的微软雅黑字体了。
(部分判决赔偿金额)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讲,商用微软雅黑字体究竟算不算侵权?
通过对大量判决书进行分析,笔者发现,司法裁判中多将字库认定为计算机软件作品而非美术作品。所谓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在确定字体属于计算机软件的前提下,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的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具体到微软雅黑字体,其本身便是Windows Vista系统的默认字体,在后续Windows 7、Windows 8等系统中也有搭载。虽然在字体文件中有著作权人属于北大方正的字样,但使用微软雅黑字体本身并不需要接触到字体文件。字体本身也没有任何提示,所以,微软雅黑字体的使用者具有认为商用微软雅黑字体无需授权的合理理由,故即使北大方正对微软雅黑字体享有著作权,“侵权人”停止使用即可,也无需支付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