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不少人认为这是男同胞的福音,真的是这样吗?
夫妻双方所享有的各项自由权利,不得以牺牲家庭利益作为代价,任何权利都必须和义务相一致,家庭中夫妻双方也同样如此,夫妻双方不得以其自由权利来对抗义务,比如,抚养子女的义务、赡养老人的义务,或者从事一定家务劳动的义务,双方均不得以要参加社会活动来逃避自己的义务。
老婆不让你出去喝酒,怕的不是你喝酒,是怕你喝多酒!
做好以下三点,
或许老婆将不再不让你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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