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在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长河里,既是权力的象征,也是人格的象征。历朝历代,上至皇帝的御玺下至各级官员官印,无不是地位、身份、权力的标志。早在战国时期,著名的纵横家、谋略家苏秦,以佩戴六国相印荣归故里,证明其成功游说六国联合抗秦。现代的考古工作也是把墓穴中出土印章作为确定墓主人身份的第一证据。
印章形状与内容,在中国历史上,基本都上方形加文字,到了近现代,受西方的影响,演变成圆形加图案,于是,图章也变成对印章的另一种通俗直观的称谓。
在现实生活中,印章的重要作用也是无处不在,尤其对企业来说,既是企业人格的象征,也是企业对外意思表示的最官方形式。贯穿了整个经营活动全过程,大到王健林口中的一亿的小目标、小到企业买一支笔,都需要以一定的文本加盖印章形式来实现。印章管理得好,企业快速成长,管理不当,巨额赔偿、锒铛入狱、帝国崩塌。真是小印章,大乾坤。
【案情简介】
原告洪某分二次共出借7100万元给国新公司,由创新公司等其他几家公司及个人出具《担保书》对该二次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国新公司仅偿还了120万元,余款经洪某多次催讨,借款人国新公司及其他担保人均未归还。洪某逐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借款人国新公司及担保人创新公司等偿还借款本金71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诉讼中,创新公司认为,该担保书中所盖的该公司的印章并非其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故该担保书中的内容对创新公司没有法律约束力,创新公司也不应对该借款及利息承担担保责任。审理中,经法院核实,创新公司实际使用的并不仅限于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一枚公章。
【法院观点】
创新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创新公司曾使用过的公章不止一个,洪某难以识别该公章是否为创新公司曾使用过或真正使用或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公章,故结合担保书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签名,该担保行为视为是创新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
一、二审判决后,创新公司仍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创新公司的再审申请。
【案例来源】
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2537号】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等诉洪英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
【实务总结】
当前,不少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为业务操作方便,私自刻制相同的印章由业务人员随身携带并使用,有利之处在于操作方便,及时签约,避免夜长梦多,抢占先机。但这样的操作给企业带来的隐患与风险也是巨大的。
首先是印章使用的随意性,决定了企业对盖章文本内容可能对企业产生的风险把控处于是失控状态,盖章的文本是否对企业有利,是否存在潜在风险,是否违反法律的规定只能依赖于业务人员对企业的忠诚度、自身对业务和市场的判断能力及知识水平。
其次是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些文件、合同的出具与签订,企业必须经过法定的流程,否则可能带来无效的后果;
再次,企业对盖章文本不归档,发生纠纷后,自已找不到盖过章的文本,没有准确的条款与数据可查,只能凭业务人员的记忆来陈述与回忆,一旦业务员调动或离职,所有事情无人知晓,将企业置于绝对被动与不利的地步。
最后,使用多枚印章的企业,发生争议后,在公司自己不能证明印章使用的唯一性,或者被对方证明公司对外经营活动中不止使用过公章的,即使该印章并非是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那么该盖章文本的内容也对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于是,动辄上千万的债务被加在企业头上,对于强壮的大企业来说,或许不伤及元气,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则有可能置于万劫不复的死地。
如何完善企业的印章管理,保护好企业的财富免受不测。建议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
一、企业印章应当建立专人保管制度,根据印章不同分类进行专人保管;
二、企业应建立用印申请与审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及文本的不同内容,确定企业内部不同的审批权限;完善用印流程管理;
三、建立用印台账记录制度,做到每一次用印都能随时查询;
四、做好盖章文本的存档管理工作。
企业都是企业家辛苦打下的“江山”, 企业的发展壮大是每个企业家的最大心愿, 因此,做好印章管理也是守住企业财富,维护企业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