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928-5178
 
 
 

新闻业绩

News
News 新闻详情

风险提示|警惕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风险

日期: 2018-08-27
浏览次数: 87


风险提示|警惕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风险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


原文按:在一次交易动辄十几份、几十份合同的现在,许多法定代表人都以加盖“人名章”的方式完成在合同上的签字!盖个章而已,不过是“举手之劳”,确实方便~ 可惜,人却不知,风险正悄然而来……今天就说一说,法定代表人签字瑕疵带来的法律风险! 也劝君一句:合同上的签字非同小可,还是“莫以盖章方便而为之,莫以签字麻烦而不为”的好。


合同的签署对于合同的效力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这一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民商事活动中十分常见。但其与单位的盖章有何联系与区别?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是否对相对人有影响?另一个经常被问及的问题是,合同书上只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未加盖公司公章,这样的合同是否生效?尤其是,当法定代表人面对成百上千份合同时,多以加盖“人名章”的方式完成签字!这种签字的方式又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首先,厘清三个概念: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法人”即法律上拟制的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的一个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最常见的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因此,大家常听到“这个单位的法人是某某”的说法是错误的。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A、也可以是B,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这与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合同仅有法人单位盖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有效

首先取决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若当事人约定“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则两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方为有效;若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则仅加盖印章即具有法律效力;若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同样仅加盖印章即为有效,此即“法无禁止即可为”,均是法人意志的体现。

合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其法人盖章是否有效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在合同等文件上签字,但未加盖法人印章的情况下,除非当事人对此另有约定,否则应认定为合同有效,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法定代表人是由法人的设立机关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的。例如,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而这些人选实际上是由持有表决权优势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行为是法人单位实际控制人意志的体现,相应地,其行为后果也应由法人承担。

再次,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与法人单位的盖章无实质区别。因为,单位印章本身没有“手”、“脚”,也没有“意识”。盖章必须通过人来完成,那么,哪个“人”有权盖章呢?显然非法定代表人莫属。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定代表人拿起笔签字,和拿起印章加盖是一样的。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公司案件审判指导》一书中曾指出:公司的意思表示并非只能通过公司印鉴形式表征出来,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只有凭印鉴才能行使代表权,并不能认为欠缺了印鉴,公司就无法做出意思表示。由于法定代表人本身即代表公司,在没有特别约定时,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如签名),即可视为公司的意思表示。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第2期案例《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诉北京大地恒通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天元盛唐投资有限公司、天宝盛世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江苏银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俄欧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中的法院认为部分指出:由于担保的函件得到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确认,故上诉人出具的《承诺书》有效成立。公司的行为能力及意思表示通过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所为的行为,是公司法人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对公司法人具有约束力。      

法定代表人超越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对其权利限制,以法人的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或在对外出具的文件上签字是否有效

该情况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据《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如果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相对人订立合同,相对人善意并且无过失的,该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视为职务代理,其代表行为有效,所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可依法成立。但如果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超越权限的,则不能适用上述规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承担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定代表人自行承担合同责任。

说了这么许多,想必众位看管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加盖法人公章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已经基本明了。然而,面对成百上千份合同时,法定代表人多以加盖“人名章”的方式完成签字,这也埋下了隐患:因目前名章在公安机关备案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实践中名章进行备案的情况也不普遍,不容易进行识别; 在没有条件核实法人印章真伪情况下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待日后发现所盖印章系伪造时,无法证明是谁所加盖印章,进而无法明确该法人单位是否有责任。那么!如何防范法定代表人签字瑕疵带来的法律风险呢?面对这一风险问题,我们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在法人盖章的情况下争取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进行签字。因为在没有条件核实法人印章真伪情况下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待日后发现所盖印章系伪造时,无法证明是谁所加盖印章,进而无法明确该法人单位是否有责任。在此过程中,“人”比“章”更靠谱。
(二)在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时,相对人应当面核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确保签署文件的人为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三)如果法定代表人需授权他人签署,则应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过程进行面签或公证,确保授权过程真实有效。
(四)法定代表人签字应用笔来书写,而不是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来替代,更不能委托他人加盖“名章”代替法定代表人签名。
(五)在协议生效条款表述增加“自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尽可能避免只写“自有权签字人签字……”。




风险提示|警惕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风险


News / 推荐新闻 More
2023 - 03 - 09
近日,无锡市司法局、无锡市妇女联合会和无锡市律师协会表彰了无锡市第三届优秀女律师,我所陈贞珍律师获评“优秀女律师”称号。陈贞珍律师致力于企业劳动用工合规管理及劳动纠纷处理,实务经验丰富,带领劳动用工小组为数十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开展了合规管理项目,通过系统化的梳理发现管理中的疏漏,及时提供改善方案,尽可能地避免纠纷的产生。同时,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陈贞珍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走进多家中小学、职业学校为师生进行《民法典》、《拒绝校园霸凌》等普法教育活动,其生动活泼的讲解,深受师生的喜爱。疫情期间,她更是身先士卒,舍小家顾大家,走到防疫一线,履行肩上的职责与使命。
2023 - 01 - 13
为深入推进“产业链+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全市律师行业部署开展了“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示范点和优秀法律服务产品、案例评审工作。经评审,我所的《智能制造产业链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专项法律服务》被评为无锡市“产业链+法律服务”优秀法律服务案例。
2022 - 10 - 17
9月27日下午,由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无锡市智能工业产业协会主办,无锡微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元聚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法治未病 链接智造”——“智能制造产业链+法律服务”助企合规系列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副局长芮国成、无锡市智能工业产业协会常务秘书长周贞等出席活动。该系列活动将持续三个月,由智能制造产业链联盟律师团针对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常见的要点、难点问题进行培训、诊断与整改提升,使产业链企业的中高层管理团队能提高合规运营的法律意识,降低法律风险,实现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无锡市智能工业产业协会常务秘书长周贞: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无锡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重要板块。这个产业的特点是,发展潜力大,技术密集,知识密集,人才密集。该类企业要获得持续稳定发展,合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次活动中,希望能通过合规宣传、法律体检、合规指导三个阶段,来为企业在产权保护、公司治...
2022 - 08 - 09
8月9日下午,由无锡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和江苏无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办,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江苏元聚律师事务所承办,无锡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协会、无锡市梁溪区企业科学管理协会协办的“助企纾困,服务赋能”直播惠企活动在江苏元聚律师事务所顺利举办。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在用工管理方面出现了诸多困惑,比如异常情况下的薪资支付、远程办公无法有效管理、调岗调薪、录用人员管理等等。本次直播活动是在调研走访了大量企业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共性问题,从法律合规和管理柔性上给予相应的指导与分享,旨在为企业特殊场景下增加用工管理灵活性和降低纠纷发生率提供帮助。直播现场,主讲嘉宾周颖颖律师与特邀嘉宾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高鹏飞、无锡应达工业有限公司行政总监高瞻通过现场对话的方式就当下企业遇到的热点难点用工管理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分享话题务实,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获得了收看观...
Copyright ©2018 - 2021 江苏元聚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崇正路8号崇正大厦11楼
          联系电话:400-928-5178
传真:+86 0755-2788 8009
邮编:330520